看守所和拘留所有什么区别

2025-06-08 08:54:23 | 世界杯足球队 | admin | 2916°c

一、看守所和拘留所有什么区别

关于看守所与拘留所之间的显著差异,我们将逐一介绍其各自独特的法律特性、收押客体、监禁期、亲情探视权利及其不受限制的情况。

首先,看守所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看守所条例》的规定设立,其法律角色为刑事逼迫机关;相对地,拘留所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设立的行政逼迫机关。

就收押客体而言,看守所拘留的对象是经法定程序被逮捕并进行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及判刑期低于一年的刑满释放人员;而拘留所收押的则是因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而被处以行政拘留的人员,以及由法院裁定的司法拘留人员。

再者,关于监禁期,看守所的最长监禁时长通常为37天,即从刑事拘留至批准逮捕的整个过程;而拘留所的最长监禁时长一般为15天,具体时长取决于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

在亲情探视权利方面,拘留所的被拘留者有权与其家属见面;看守所的被拘留者却无法与家属相见,但他们可以会见其代理律师。

最后,关于不受限制的情况,看守所条例明确规定了不允许收押的人群,如患有精神疾病、正在经历急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人员,以及怀孕或正在哺乳未满一岁婴儿的女性;相比之下,拘留所对于不受限制的情况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总的来说,看守所与拘留所在法律特性、收押客体、监禁期、亲情探视权利及其不受限制的情况等多个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二、看守所三年多了不判刑怎么办

在进入看守所服役长达三年之久且尚未得到审判之际,您可以尝试联系法院的办案助理以获取关于该案件是否已经作出最终生效判决的确切信息。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若被羁押满三年仍未作出判决,那么这段时间便可作为刑期进行折抵。

每个看守所均设有相应的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专门负责对看守所内所有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其中,超期羁押便是他们重点关注的一个环节,一旦发现任何问题,他们将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向检察院领导汇报相关情况。

逮捕后三年内未能作出判决的情况几乎是不可能出现的,因为公诉机关、检查机关以及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都有着严格的时间限制。

即便存在补充侦查的情况,也无法在短短三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