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旅游行业监管要求制定本章程。阅后同意办理卡卡通旅游卡的持卡人即视为知悉并愿意遵守本章程。

第二条 卡卡通旅游卡(以下简称“该卡”)是新疆旅游景区景点票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票务公司”或“发卡方”)与疆内多家签约核心景区景点合作推出的全年不限次数免(个别景区除外)景区首道门票的实名制会员卡,并在特约商户消费时能够享受优惠折扣。

第三条 卡卡通旅游卡相关主体:

“发卡方”是指新疆旅游景区景点票务服务有限公司,卡卡通旅游卡发卡主体。

“代销方”是发卡方委托授权代理销售卡卡通旅游卡的单位或渠道。

“持卡人”是指缴付该卡费用,持有卡卡通旅游卡具有会员权益的个人。

“特约商户”是指与发卡方签约,为持卡人提供会员认证、进入景区或其他会员优惠服务的单位。

第二章 会员卡绑定注册

第四条 凡自愿遵守本章程并满足本章程规定购卡条件的个人,向发卡方指定的服务点、分销渠道通过现金或刷卡方式购卡。

第五条 绑定激活。卡卡通旅游卡持卡人首次使用该卡前,需与本人身份证信息绑定,绑定后不可更改且仅限本人使用,其他人使用无效。

官方销售全国统一价268元/张,

景区名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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